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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我既为素然姐感到高兴,同时也为自己的自私感到惭愧。
我们很多人都以为自己已经遗忘了过去,然而过去却并没有遗忘我们。
有时候我觉得我就处于那样一个世界里,在那里陈列着所有过去,没有被夷平的广场和一个接一个离开的人。这样想的时候,我就觉得整个天地好像都被颠倒了。
我一时之间哑口无言,她又补充道:“小姐卖身演员卖艺作家卖字,剩下的都是卖劳动力的,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用自身所有的东西去换那些没有的,公平得很。”
可是许至君,为什么你现在再也不笑了?
许至君很少笑,他总觉得一天到晚笑得跟朵向日葵一样是很幼稚的,所以他总是一副很淡定很优雅的样子,但我知道其实他那些淡定啊优雅啊都是装的。
更重要的是,我假装自己已经完完全全不记得我从他那间公寓搬走的时候,他故意留给我的那个傲慢的背影,是那么孤寂。
很多很多负面情绪淤积在我心里让我濒临崩溃了,我总觉得只要再发生一点点什么不如意的小事,就会把我整个人彻底击溃。就在这个时候,浅浅降生了。
过了很久,我才幽幽地说:“你的境界越来越高了。”
我悲伤地想,林逸舟不在了,可是这些人晚上照样还去泡吧。
可是到买花的时候,我渐渐感觉到有点儿奇怪了,李珊珊拿着粉玫瑰和戴安娜对着阳光比对了半天也没决断出到底哪个更好看,可是当我说“你他妈不会摘了墨镜看啊”的时候,她回头冲我笑笑:“懒得摘了。”
第二天上午九点多的时候,康婕就仿佛像闹钟附体一样把我从床上摇了起来:“起来了!傻×啊!起床啊!”
康婕脱下鞋子跳到我的床上:“惭愧是吧?没关系,还可以弥补,明天我们一起去医院看她,珊珊说了,你要是敢不去,她会提着菜刀来请你!”
“啪”的一声,李珊珊手里的包轻轻地打在宋远的脑门儿上:“我是没生过,但我为你打过呀,忘啦?”
康婕一勺一勺耐心地舀着加了布朗尼的冰淇淋,轻描淡写地说:“我还以为你一辈子都不会再来吃这个了呢。”
因为太久没有出门的缘故,我的眼睛似乎不太能适应白天强烈的阳光,于是我翻箱倒柜地找出一副墨镜戴上。走在路上的时候,康婕还因此恶语相向:“又不是明星,出个门还戴这么大个墨镜,你以为有狗仔队守在你家门口等着偷|拍你啊?”
我第一次见到苏瑾,就是在DQ。
我知道我的样子看起来有些猥琐,可是还是忍不住去这样做,每次看到他仰起的面孔时,我都要捂着嘴,以免自己突然“哇”的一声哭出来吓到本来就已经被我弄得神经衰弱的我妈。
我站在人潮涌动的街头,茫然四顾,那些记忆中的鲜活场景如同雪花一样纷至沓来,可是它们,永远只能存在于记忆之中了。
林逸舟不在了,可是我还活着。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假装自己已经不记得这个人了。
就是在那样不忍回望的时候,苏瑾猝不及防地出现了,她在电话里说:“程落薰,我一定要见你,否则我走得不甘心。”
坦白讲,我也被我和李珊珊还有宋远的默契感动了,这么久不见,我们三个还是保持着同步的装×范儿,真不容易啊。
我们没有说太多话,甚至没有刻意地提起他,只是在快离开之前,她突然幽幽地说:“要是没有你就好了,没有你,至少他现在还活着,开不开心是另一回事,最起码,他还活着。”
那是一次不太愉快的见面,也许也是我们俩这一生中唯一的一次见面。她上上下下仔细地端详着我,我也反反复复冷眉冷眼地打量着她。
每天她从我家离开的时候我都会躲在窗帘后面,蹑手蹑脚地伸出头往楼下看,我看到她停下来跟他打招呼,说两句话,然后他就会抬头往我家的窗口看。
整座城市被笼罩在厚重的灰尘里。
我懒得跟她吵:“你再罗嗦一句我就不去了。”
周围那些清早跑来买菜的老人“刷”的一下都把目光投注在我们几个身上,我默默地转过身去,心想还是李珊珊聪明,知道自己要抽风就干脆连墨镜都不摘。
买水果的时候我们几个白痴净挑自己喜欢吃的买,到后来宋远都要抓狂了:“到底是我姐生孩子还是你们三个生孩子啊!”
她换上拖鞋后第一件事不是去卸妆,而是在我床边坐下,认真地对我说:“落薰,今天我从你家出去的时候,见到许至君了。”
这个消息是李珊珊传达给康婕,然后康婕又传达给我的。她那天下了夜班已经三点多了,一进我家门还没来得及去卸妆就把我房间的门关上,两只眼睛跟夜猫似的闪闪发光:“落薰!素然姐生孩子了你知不知道!”
她那一声低吼把我彻底从混沌的状态中惊醒了,自从那次见过苏瑾之后,除了陪我妈去超市扛米扛油回家之外,我基本上再也没有出过门。我每天浑浑噩噩地待在房间里,不上网也不看书,手机也不开,除了发呆就是睡觉,睁开眼时不是天还没亮就是天快黑了。
我笑了起来,我还没说话,她就又否定了自己前面那句话:“不对,放个屁人家还会说臭……”
我宁愿是他来承受生离死别的痛苦。
康婕挽着我晒黑了的手臂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落薰,你离开得太久了。”
她也毫不含糊:“随便你啊,李珊珊又没有拿菜刀威胁我。”
她招招手,指给我看:“这里……招十八到二十岁,容貌姣好,会说普通话的女生……”
康婕愕然地握着手机怔了好半天,她不明白为人什么一贯亲和的素然姐在那么重要的时刻,居然不肯拉我一把,为什么在我的生命处于那么惨淡晦涩的低谷期时,她要做一个隔岸观火的人。
那是我人生中至今为止的最低谷期,终日蜷曲在房间里,日复一日麻木而茫然地数着桌上的台历,一天过去了,又一天过去了,一辈子,慢慢地就这么过去了。
我们站在医院门口的时候我几乎是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很轻微的动作,连康婕都没察觉到。
达利的名作《记忆的永恒》画了一只超乎想像的软表,仿佛要被烈日晒化了的钟表,诡异地把人和时间揉合进一个超级柔软的梦幻世界。
她回过头来对我笑笑,那个笑容里包含了很多东西,有无奈也有辛酸,有自嘲也有不以为然:“你去问问那些做小姐的,有几个是自愿的”
仿佛命运真的有一双无情的手,篡改了我的某部分人生,我像“刻舟求剑”那个故事里的主人公一样,在我做下标记的地方企图找回我失去的宝剑,然而我乘坐的船早已不在那片水城了。
当时她打电话给罗素然,想要求助,没想到罗素然沉吟了半晌,跟她说:“你别管她,让她自己站起来。”
我们都知道对方是谁,也都对对方不怀善意。没办法,即使我们原本只是两个陌生人,就算再街上擦肩而过也不会看对方一眼,但因为我们中间曾经存在过那个叫做“林逸舟”的人,所以我们永远都不可能使彼此的敌意如冬雪般消融。
就在我感觉胸腔好像被轰然一下炸开的时候,康婕推了推我,说:“落薰,到了。”
因为说起林逸舟至少我还可以哭,但如果说起他,我真的不知道该用什么语气。
我和康婕走在他们身后,看着她的背影我终于知道跟以前不一样的是什么了。
林逸舟不在了,可是苏瑾明天照样还是要出国。
可是为什么,当这个名字从康婕口中说出来的时候,会像一把铁锤,准确地找到我胸腔深处心脏所在的那个地方,然后狠狠地敲了下去。
我甚至厚颜无耻地谎称我是他的未婚妻,我甩开来拉我的一双又一双手,心里关于疼痛的感知已经全部麻痹了,全部意识只汇成一个念头,为什么死去的不是我?
那时候的李珊珊总是很骄傲的样子,眼睛长在头顶上,她太了解自己的美了,何况她又那么年轻,顶着美貌招摇过市也是很自然的。
但从那天以后,我多了一个连康婕都不知道的秘密。
她走到我面前,用力地抱住了我。
宋远把墨镜取下来对着大惊小怪的康婕说:“我就是不想被人当成是她的保镖才戴的你懂不懂啊!”
我知道她这句话的意思,虽然不太想提起过去的事,但我还是报以一个自嘲的微笑。
她语气里的疑问随着我的沉默一点一点消散在空气里,她等了好久也没见到我有什么回应,终于死心地转移了话题:“程落薰,我真怀疑你是不是耳朵聋了,现在跟你说句话就像在你面前放了个屁似的。”
站在一旁的李珊珊没有答理那对神经病,她做了一件完全出乎我意料的事情。
日子就像一潭死水,我每天闭上眼睛的时候都希望在我睁开眼睛的时候会有一些改变,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总之能够触动我,能够令我真正地活过来就好,可是每天都不过是前一天的翻版而已。
刷牙的时候看着镜子里自己那张苍白的脸,我怔了好半天。以前最讨厌的婴儿肥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现在的程落薰看起来,似乎真的有了一张不动声色的脸。
我站在她身边,那一刻我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我本来想说“你也真是太懒了吧,”可是康婕拉拉我的手,示意我不要再多嘴了。
那段日子康婕几乎把一切空余时间都腾出来陪我,夜幕降临的时候她就会拿出化妆品来世细心地化妆,我躺在床上静静地凝望着镜子里的她一点点把原本干干净净的一张脸涂抹得妖娆魅惑,忍不住开口说:“其实你还是素颜比较好看。”
熟人之间没有那么多繁文缛节的客套,我们经过简短的商量之后决定去买点儿水果,再买一束花就杀到医院去看素然姐。
林逸舟,再过多少年我都不能平静地说起你,再过多少年我都不能心如止水地回忆跟你相处的那些短暂却又热烈的日子。
我们几个各持己见的人把花店的小妹折磨得都快疯了,最后终于在宋远的独裁下结束了七嘴八舌的争论,买了一束洋兰。在花店小妹包装那束花的时候,我看见李珊珊对着花店门口的招聘信息笑了起来。
我已不太记得她的样子了,只记得那晚我静静地注视着流光溢彩的街上那些摩肩接踵的陌生人,他们笑得很放肆。
那是苏瑾出国的前一天晚上,她执意要见我一面,后来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她就像一场瓢泼大雨,来得突然,消失得也迅疾。
她收拾好琐碎的东西,又笑了:“那是,他妈的哪个名人说的来着,生活是最好的大学,我他妈就是这所大学里最好的学生。”
可是现在的她说话总是侧着头,就算是跟我和康婕说话也一样,墨镜戴在脸上死都不肯取下来。虽然言辞好像还像以前那么尖刻,但是从她走路的时候紧紧地握着宋远的手就能够看出来,她好像总在害怕什么,好像总想减少自己的存在感,尽量不引起别人的侧目。
我们很多人都以为自己已经遗忘了过去,然而过去却并没有遗忘我们。
是的,我装得很好,从来不提起他,甚至有时候我会说起林逸舟,可是我就是从来不提他。
那天晚上,我疯了一样痛苦着,不管谁都挡不住我,我非要再见他一面。
假装没有一个人因为我说我想要肯德基儿童套餐送的小公仔,就真的跑去连续吃了好几天的儿童套餐,直到凑齐那套后来被我很不当回事儿地丢在杂物箱里,我连名字都不记得叫什么的小玩意儿。
许至君,你这个傻瓜。
想起那个比康婕还要剽悍十倍的凶八婆李珊珊,我竟然在温暖和煦的阳光下打了个冷战。
我看着依然不肯把墨镜摘下来的她,心里之前那点儿不明所以的疑hetushucomcom惑此刻得到了清楚的解答,她的声音听起来很不稳,没有一点儿情绪波动:“你看,落薰,我连来个花店做个小妹的资格都没有了呢……”
2010年的长沙看起来已经有一些陌生了,在我结束长途旅行回到这里的时候,整座城市因为修地铁的缘故被挖得坑坑洼洼的,原本就不够宽阔的马路更是经常堵得水泄不通。我和康婕相约在五一路碰面准备一起去DQ,可是当我从的士上下来时才愕然地发现五一广场的立交桥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被围起来的废墟。
假装没有一个人在我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跟自己怄气的时候,带我去吃自助餐,贪便宜的我还非要撑得自己再多喝一口水就要爆炸的时候才停下来。
直到那天深夜,康婕从酒吧收工,没有回她妈妈家而是来到了我家。
真的很久不见了,以前总喜欢把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李珊珊现在居然是一头披肩的长黑发,并且还剪了个她以前最鄙视的齐刘海儿,再加上一副大大的墨镜,原本就只有巴掌大的脸,这下几乎全部被遮挡住了。
我像被一根很细很尖的针刺到了身体里对疼痛最敏感的那根神经,“噌”地站了起来,用尽全身力气才勉强维持住镇定,在我走过她身边时,她又轻声说:“程落薰,你永远不会明白我有多嫉妒你。”
就在我被这个友情的拥抱感动得鼻酸时,她在我耳边重重地说了一句:“王八蛋,你终于出来见人了!”
她身上原本那种锋利的、意气风发的、具有强大杀伤力的自信,消失了。
话音刚落,一个枕头就重重地打在我的脸上,切伴随着康婕尖锐的斥骂声:“卖早餐的都是在我每天下班的那个时候就起来了,他们要是像你这样过日子早就饿死街头了。你他妈的快点儿起来,别废话了,我们还得去买点礼品,他妈的难道你空着手去啊?你好意思吗你!”
素然姐的苦心,要等到若干个日子之后,我们才能够懂得。
我抬起眼睛便看到了坐在床上正对我微笑的素然姐,她有点儿胖了,脸比以前圆了很多,但她依然很美,目光依然那么温柔。
回想起那天晚上的情景,康婕似乎记得比我还清楚,她挑起眉毛道:“当时看见你呆呆地坐在路边的台阶上,真的觉得,谁都救不了你了。”
在她轻声叫出我的名字的时候,我的眼睛,微微地湿了。
我们四人碰面的时候最先开口的是康婕,她捧着自己的脸尖叫了三声:“我靠!你们是约好的吧!没事都戴着墨镜扮明星干什么?就我一个人没戴!我他妈是你们的保镖吗?”
从前的她总是人群里最起眼的那个姑娘,谁从她身边走过去都一定会稍微停顿一下,即使脚步没有停顿眼神也一定会有片刻呆滞,没有其他原因,别给我说气质气场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她真的太漂亮了。
我不是没看过他笑,带着他养的那条叫做“萨摩耶”的萨摩耶遛马路的时候他笑过,我心血来潮给他买了好几包被他故意说成“小碗熊”的儿童润肤霜时他笑过,还有那次,康婕打胎之后,他傻乎乎地站在她家冰箱面前整理那些过期的速冻食品时,忽然回过头跟我说:“嘿,你知道吗,今天我特别高兴,因为你有事的时候没有找林逸舟而是找我……”那时候,他脸上分明就是孩子气的笑。
我和康婕在DQ坐下来的时候我依然心有戚戚焉,原本想感叹一些什么,可是最终我什么也没有说出口。
在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我就觉得她跟以前有点儿不一样了,我本以为是因为我们很长时间没有见面了,又或者是她换了发型穿了以前很少穿的深色系衣服的缘故。但当她把花店的这个招聘启事当做玩笑一样地说出来之后,我明明白白地听出了悲哀的弦外之音的。
我甚至假装自己不记得在我决意放弃生命的那天傍晚,回过头去看到他不顾一切地跳下来救我的情景。
我宁愿死掉的那个是我。
原来他们说的都是真的,不管愿不愿意,你真的会慢慢变成另外一个样子,不管你相不相信,这的确是真的。
算起来大概也不是多久以前,但可能我们这群人活得太折腾了,所以三五天看起来就像十年八载一样。即使并没有过去多久,可是在我心里那已经是沧海桑田。
我好奇地问:“你笑什么?”
那样想的时候,就好像真的有一双手大力地撕开了我的胸腔,让我痛不欲生。
我几乎都不记得,我还有一些好朋友,她们的人生并没有因为我的悲恸而停滞生活节奏。我几乎忘了去关心被毁容后的珊珊、一夕之间成长得像个大人一样的宋远以及怀着一个只能被称为“私生子”的孩子的素然姐。
可是那种恐惧,的确被记忆中某个深深的角落里蹦出来的画面所诱发了。我魂不附体地跟着他们挪动着脚步,进了医院,进了电梯。越来越重的消毒药水的气味,从眼前掠过的长长短短的白大褂,错乱的脚步声,这零散的一切汇集起来织成了一张巨大的网将我牢牢地绑住,无论我多不情愿还是仿佛又回到了那一天晚上。
假装从来没有一个人在跟我还不熟的时候,因为我不开心,便开车带我去买提拉米苏。
“他似乎每天都会来。”康婕看了看我的脸色之后,小心翼翼地又补上一句,“要不……见个面?”
我睡眼惺忪地甩开她的手:“我答应了你一定去,但也没必要这么早就起来吧,卖早餐的都没你起得早。”
为什么闭上眼睛的时候,还能很清楚地看到那年夏天的某个晚上,他站在我家巷子口的路灯底下,睫毛如蝶翼般扑闪,语气温柔而坚定地说:“我爱你,这不仅意味着我想和你在一起,我说我爱你,就代表我承诺永远不会伤害你。”
我本来就是那种一被吵醒就很难再睡着的人,何况现在还被这个泼妇用枕头砸过,霎时间,那仅剩的一点儿睡意也烟消云散了。